Saturday, June 6, 2009

从以弗所书看生命与生活(十一)

作父母的本分 [6:4]

(6:4)“你们作父亲的,不要惹儿女的气,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,养育他们。”“不要惹儿女的气”可解为不要让儿女生气,也可翻译为“不要让儿女失了志气”。很多时候父母让儿女生气会导致儿女发展上很多障碍。因父母年龄比儿女大,力量强,经验多,受教育多,当父母跟儿女讨论时,父母都是赢的。父母认为自己对,就强制孩子照父母的方式去想,去做。但他们根本想不到,或做不到那个地步。或虽是父母有错,但为了面子,就强迫儿女。这都是不对的。若父母常骂孩子“笨手笨脚”、“没有脑筋”等,就是惹儿女的气,因为父母以自己的年龄来看小孩,他们当然没有父母看得多,看得远。讲话惹儿女的气,孩子很痛苦,觉得被委屈,会把气生在里面,或发泄在外面。

如何不惹儿女的气?
1.不要把他当作小孩子,否则他会永远像小孩。不要用骂的、要求的、责备的,这样他永远长不大。应该要让孩子自己去承担一些事,不要挟制他们,不要替他们做决定,只要引导他们,让他们自己做决定。如果样样都替孩子做决定,他们就不能学到功课。在他们这个年龄,处理事情的能力有限,这我们都知道。如果我们样样都帮他做决定,处理所有事情,将来他长大,还会依赖父母。

2.不要有太多责备。孩子做错时我们要指出来,但当孩子做对时,我们也要告诉他他做的是对的,并且鼓励他。孩子的确可能做得没有我们好,但只要他做出、活出他的年龄该有的样子,他就已经是成熟的了。若一直要求一个七岁的孩子要有十岁的表现,其实就是责备他。做父母的要有耐心。父母一生气,孩子更生气,更不听话,更不成长,更不能控制自己。

父母要用主的教训和警戒来养育孩子。很多时候,父母常是用自己的喜好、想法、个性来养育孩子。(箴13:24)“不忍用杖打儿子的,是恨恶他。疼爱儿子的,随时管教。”但在处罚前要清楚地引导他。

我们要从小为孩子祷告,陪他们祷告、读圣经,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人生最重要的。我们不只要言教,更要身教。若父母重视物质享受,却叫孩子不要重视物质,最后孩子会重视物质享受,然后表面装做不重视。若父母一天到晚谈政治,却告诉孩子不要从政,孩子将来会从政,却不认为从政是对的。若父母非常重视孩子成绩,孩子就会认为成绩好是最重要的事,可以讨父母欢心。

主人和仆人的本分(生命与工作) [6:5-9]

(4:1)“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,既然蒙召,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。”

我们既然蒙召,我们既然被分别出来,我们既然得救,我们的生活就要配得上所蒙的召;我们的所行所为应该有被召的样子,我们的表现,我们的行为,应该有一个基督徒应该有的样子。不仅行为、动机、心思意念,都要配合得上。我们不仅不杀人,也不恨恶人。不仅嘴上说人的好话,称赞人,而且心里也常常想到感谢别人,敬重别人,想到别人的优点。不仅拿钱奉献给人,且是心甘情愿的。因为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,我们才真的是一个蒙召的样子。这是一个蒙恩的人、新生命的人生活的样子。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会想到应该这样做,与所蒙的恩相称,这是生命的问题,生命的现象,生命的反应。所以,一个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,有更新生命的人,一定会慢慢地把这些彰显出来,一定会成长。

(路22:24-27)“门徒起了争论,他们中间那一个可算为大。耶稣说,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。那掌权管他们的称为恩主。但你们不可这样。你们里头为大的,倒要像年幼的。为首领的,倒要像服事人的。是谁为大,是坐席的呢,是服事人的呢。不是坐席的大么。然而我在你们中间,如同服事人的。”

主人或仆人这两个词或许现在已不再用,但这种关系并没有改变。我们必须向别人负责,把事做好,那时我们是仆人。有时也有别人必须把事做好,向我们负责的情况,那时我们是主人。

(6:5-9)“你们作仆人的,要惧怕战兢,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,好像听从基督一般。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讨人喜欢的,要像基督的仆人,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。甘心事奉,好像服事主,不像服事人。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论是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。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,也是一理,不要威吓他们。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,同有一位主在天上,他并不偏待人。”

做仆人的心态:我们应当服事我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样,不是在眼前做,不是讨他的喜欢做,而是从心里做,我们要甘心服事,是服事主,不是服事人。我们不是应付表面,不是把工作做完就了事,我们应当甘心地做,而且是讨神喜悦的做。除非是不合理、不合法、得罪神的事情,否则我们应当照主管的方法去做。

做主人的心态:用面对神的方式来面对他们。不要威吓他们。在主人的地位不要低估仆人,和他们相处时随随便便。

仆人也不要看主人不可理喻。若我们常要求自己,常看自己里面的光景,而不是去看别人,那我们工作、生命的表现会很好。当我们跟神的关系对了,跟人的关系也容易跟着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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